3月26日从徐州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和个人4月6日至6月25日,到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淮海西路181号)申报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所有职工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2011年新参保的职工按照办理参保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参保单位根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作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依据。参保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金额,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核定参保个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果参保个人没有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最低缴费标准予以核定。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手工报送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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