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购房人用假离婚证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贷款资格或首套房贷款资格,假离婚证用于提交给银行申请按揭。而在房价上涨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买方使用假离婚证买房,一旦被有毁约打算的卖方发现,卖方则可能采取到银行、银监会投诉等方式迫使银行拒贷,这样的话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以支付房款,本来是卖方想毁约不卖,结果可能反过来变成买方违约。用假离婚证买房的民事法律风险对于买方而言不可小视。
2、刑事法律风险
用假离婚证买房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3、用假离婚证买房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骗取贷款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一哪些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3、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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