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缴纳诉讼费用;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三、原告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四、原告应提前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付款,通知后仍未缴纳,或者申请缓慢减少。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仍未缴纳诉讼费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撤诉;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撤诉。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不影响案件审理。依法可以撤诉的案件,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不得撤诉。法院允许原告撤回诉讼或者对原告进行撤回诉讼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一半的预付诉讼费,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的。法院允许上诉人撤回上诉或者上诉人撤回上诉的,上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一半上诉费,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允许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其支付的一半诉讼费,但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诉讼。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撤回申请、撤回上诉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按照撤诉处理,是指当事人没有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但因出现了法定事由,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按照撤诉处理的有关规定。主要有当事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不到庭的、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用的,经法院通知催缴后,仍然为缴纳费用的、再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独三等当事人应当按照撤诉处理的情形,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