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产假不能延长,因春节放假延长产假不是法定延长的事由。产假延长至一年是不可行的,国家规定假期长达98天,除了满足延长条件的,可增加至多15天,最多半年左右。
一、春节期间产假能延长吗
春节期间产假原则上是不能延长的。按国家规定,普通职工顺产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上过年、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你有权多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期限。另外,如果你是难产者,凭证明多申请15天假期。晚婚晚育者,产假可以申请延长30天。除此之外,其它情况基本不允许延长产假。
二、产假延长至一年可行吗
产假延长至一年不可行。根据国家规定,普通职工顺产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产假满足条件的可以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产假工资怎么拿
产假工资这样拿: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n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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