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对诉讼当事人的车辆进行保全措施之后,最长可以保全长达一年,在一年之后保全即应当结束。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车辆保全10万收费多少
申请保全车辆根据车辆价值乘以一定比例支付费用。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具体要按照不同法院的决定来缴纳,一般来说,保全费1020。押金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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