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居民实行的基本上都是一户一宅,如果家庭成员中子女成年婚后另居的,集体组织应当再安排住宅建房。
一、农村拆房建房法律法规中如何界定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以下情况是不能再重新盖的:1.一户多房,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现在有房子,那么老房子拆了之后是不能重新盖的。2.弃置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如果两年以上无人管理,国家将会一律收回。3.城里户口,城里户口的人如果想要回农村把老房子拆掉重新盖是不可以的。
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分户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4、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农村房屋如何才能有效买卖
有效买卖农村房屋,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受让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3、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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