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购房者在所购买房产工程停滞之后选择停止支付抵押贷款,这将被视为债务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银行将会采取措施向业主追讨尚未偿还的住房贷款。
然而,如果经过至少三次的催促还款仍未得到解决,银行可能会决定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以请求业主归还拖欠的房贷本息,同时,银行亦有责任将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报告至全国信用信息系统(即征信中心)进行备案处理。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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