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如何写摩托车转让合同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
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
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
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
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
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摩托车转让不能确定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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