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或刑事案件时,对于需要鉴定的,费用都由公安机关承担。对于处理您的案件公安机关的行为,应当是违法的,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其退还鉴定费用。
若已构成刑事案件,鉴定费用更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承担,因为该为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的侦查程序,不应当叫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人承担。
伤残等级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您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二)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您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这些的前提是要自己支付了后,在鉴定做出后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追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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