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3-06-17 19:46:20 2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

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的,是提供口头保证。法律上不认可其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

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

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现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一)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

我国的民法典上仅指保证。

(二)物保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包括: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民法典上指前3种。

(三)金钱担保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

定金、押金、保证金。

民法典上仅指定金。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

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

全文8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证人证言 最新知识
针对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