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规定,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一、代位求偿出险是否赔付?
代位求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属于对方出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二、保险走代位,对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若第三者的过失或违法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理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这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先代替第三者赔偿给使用代位追偿权利的被保险人(也就是使用代位追偿的出险人),事后,保险公司使用被保险人所转让的追偿权,双方协作,来向第三者责任方实行追偿的权利。
三、被保险人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吗?
被保险人不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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