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知道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
首先,您应该前往负责案件调查工作的办事机构进行咨询,确认案件是否已被移交至检查机关处理;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赴检察机关以了解是否有涉及某人的案件待其审查裁决。
其次,作为辩护律师,您需要携带包含律师证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内的相关文件,前往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与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通了名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平台,供律师们根据个人所在地选择相应省份进行登录查询。
最后,我们必须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即公安机关在完成案件侦查任务后,应确保所有犯罪事实清晰可辨、证据确凿且充足;
同时,应当编写起诉意见书,并将该文书连同案件的相关档案资料、证据文档一同交付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裁定,同时亦须将此次案件的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指定的辩护律师。同样,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确指出,倘若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已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凿充分,且已构成刑事犯罪,应当做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相关要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案件档案材料、证据,以便于接下来的审理工作顺利展开。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怎么知道是不是假离婚
假离婚的判定方式如下:
1、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只要程序符合要求,双方自愿离婚的,该解除行为认定有效;
2、财产分割,除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外,认定行为有效;
3、其他判定方式。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知道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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