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两份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据材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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