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司后,公司无可执行财产的,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公司破产法人需不需要还钱
破产后,法人不侵犯公司利益的,就不需要还钱。应当承担债务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真实的,由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的,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的,分配财产的股东应当在分配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二、股东什么时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除外;
3、其他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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