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三个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审判实践,小孩抚养费的标准,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定期给付,若有能力也可一次性给付。因此,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一般也是个人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当然了,如果双方对抚养费数额另有协商的话,可以按协商的数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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