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的混淆
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说明:夫妻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人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应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应当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淆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初步证据证明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相混合的,夫妻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的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无法证明的,依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您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公司法第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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