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请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逃跑或者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同时提请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缓刑的对象包括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该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可以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2、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缓刑假释需要社区矫正吗
需要,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针对的五类对象: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类对象都应当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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