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一般是交强险进行垫付抢救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一、车上人撞了,医药费谁负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法院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车祸赔偿属于垫付吗
车祸赔偿,如急需抢救费用,由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如果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但是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救助资金
交通事故后这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伤员需要及时支付的抢救费,应当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进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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