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可以持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需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在确认其使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使用。
一、离婚协议书没有了要去哪里补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二、离婚协议遗失是否可以补办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三、离婚案件该如何取证
离婚案件的取证标准如下:
1、双方都有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
2、夫妻关系状况的证据,包括一方伤人的,应当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居委会证明;
3、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子女年龄证明、子女生活状况证据、经济收入证据、稳定住房证明等有利于争取监护权的证据;
4、对婚前婚后财产所有权存在争议时,可以提供购买财产时的凭证和资金来源的证据,证明是婚前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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