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即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不通过交警处理。具体流程如下: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2、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3、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酒驾行为;4、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各自打电话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延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启用
26日,由南平交警支队延平大队联合南平市保险协会等单位成立的延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在延平区横排路18号交警大楼旁一层大厅正式挂牌。
快处中心成立后,市区范围内发生的轻微事故不用报警,市民拍照后,可以直接将车子开到就近的受理处办理事故认定、查勘、定损、理赔的一站式业务。
每天7点半至19点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由路面交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登记后,当事人拿着《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告知书》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延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肖某某表示,今年4月14日,南平交警延平大队开通了延平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微信公众号(XXX),轻微事故双方当事人,也可自行将事故现场所拍照片、视频等资料发送客户端,同时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经执勤交警确定后,再到快处中心进行定损理赔,整个事故处理过程花费时间可比原来大幅缩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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