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签署缴纳定金是否可退
合同未签署缴纳定金一般是不可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定金生效条件
1.定金合同依法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
三、定金跟订金有什么差别
定金跟订金有的差别如下:
1.定义区别
(1)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实质内容区别
(1)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2)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3.退还资金区别
(1)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2)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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