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解析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实质为个人欠款的,执行完公司财产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4.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债务转让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如下: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转让行为获得了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二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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