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拒赔问题,可依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申诉:
首先,若发生在商业保险领域的保险公司无合理原因而拒绝赔付的行为,相应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争取签署和解协议;
(2)寻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介入或者向基层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
(3)如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协议,则可向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4)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还可能存在其他解决途径,例如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
其次,如果遇到来自于社会保险范畴的用人单位无合理原因而拒绝赔付(仅限于工伤赔偿方面)的情况,劳动者同样拥有多种维权方式: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邀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过程;
(2)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3)向所在工会反映情况,由工会代为索求,用人单位应给予合理考虑并对工会的反馈做出回应;
(4)在合规期限内(通常为一年内)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除上述途径外,还有其他可行的维权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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