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没到检察院最多拘留多少天
公安部门若认为被拘留者需遭逮捕,应于拘留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与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此申请审批时间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期限为四天。
这种特殊情形主要指案件较为复杂或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带,以致无法在三日内完成报请批捕手续。
而针对流窜犯、连续犯罪以及团伙犯罪中的谋害嫌疑人而言,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天。
鉴于这类案件的调查过程极其复杂,且通常耗时较长,故法律规定其审批时间有权延至三十天,以满足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需求。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构的逮捕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倘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在押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即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没钱赔会多判几年吗
1、看案件具体情况。
2、但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没到检察院最多拘留多少天”,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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