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怎样进行工伤赔偿申请
在完成了工伤认定之后,关于工伤保险赔偿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工伤患者必须在经过适当的治疗,其伤势状况相对稳定以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接收到劳动者递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该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最后,申请人需要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当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后,其伤势状况已经趋于稳定,并且可能会对其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认定后怎样拿赔偿
在职员工在通过相关程序完成了工伤鉴定的审核工作之后,可依据相关条款提交工伤鉴定的申请,待完成该步骤并得出科学客观的结论后,便可据此进一步明确相应的赔偿金额。
在此过程中,员工有权利与雇主单位展开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商议,力求就工伤补偿事宜达成共识,如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形成共识,那么雇主单位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受工伤的员工给予合规合理的经济补偿。
当雇主单位未能按时支付或拒绝支付相关赔偿款项时,受工伤的员工有权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雇主单位未曾为受工伤的员工购买任何保险,那么在工伤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雇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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