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一、结婚后房产加女方的名字有用吗
结婚后加名字有用。结婚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该房子所有权的变动,自登记时发生效力。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属于所有权人对自己不动产的自愿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1、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二、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结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针对双方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及提交资料进行审查,查明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要求以及条件;
3、登记,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部门应该及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结婚后加名字有用。结婚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该房子所有权的变动,自登记时发生效力。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属于所有权人对自己不动产的自愿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八)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财产纠纷的问题。首先,离婚财产只分割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可分割的部分,其次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诉讼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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