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网络暴力可以通过保留证据,要求平台删除信息以及提起诉讼程序等解决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平台拒绝删除信息则需要平台一起承担赔偿责任。网络暴力的立案标准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或者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等。
一、遇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遇到网络暴力可以有以下解决方式:
1.保留证据。对“施暴者”发布“网暴”信息的平台上对相关信息进行截图,但由于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可信度较低,可能无法完整反映来源,所以最保险的方式是对电子数据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存。
2.要求平台删除信息。在保留证据后,可以找到平台的运营商,要求其删除“网暴”相关信息,同时也要保留与平台沟通的记录。如果平台拒绝删除,那么可以要求网站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3.提起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我们对于藏在背后的施暴者还不知其身份,可以直接让平台运营商进行提供。
二、网络暴力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暴力立案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如下:
1.网民的匿名性,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
2.有一些网民的素质原因;
3.社会的不公,四有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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