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是否必须有律师代表诉讼
民事诉讼不是必须有律师代表诉讼,当事人可以凭自身能力进行应诉。若当事人无足够信心应诉,则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三、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材料主要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的材料主要有:民事起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n(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n(二)追索劳动报酬的;\n(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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