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条件下侵犯公民的通信隐私。
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主要权利有:(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基本的政治权利,中国宪法确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等人身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和自由;
3、劳动权 、休息权、伤老病残有获得物质帮助等社会经济权利。
三、父母侵犯孩子隐私权该如何处理
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此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如果家长固执己见,可以向学校老师求助,甚至相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家长在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查阅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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