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1、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2、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M-1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3、我们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4、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5、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6、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请点击此处获取研究/学习计划范本。
7、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英语版),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获取简历范本。
8、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签名原件(针对返签学生)。
9、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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