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在进行注销登记时,需先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手续,并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则依照相应规定产生。
公司法人在进行注销登记时,不能直接进行操作。通常,清算组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登记手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社会团体法人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不同类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何担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同类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可以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经理则由董事会决定由董事会成员中的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则由公司从董事候选人中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以上内容表明,不同类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产生。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同类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可以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经理则由董事会决定由董事会成员中的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则由公司从董事候选人中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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