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的起诉:
1、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单位的基本注册材料;
2、书写民事诉讼。诉状应当说明当事人的身份、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法官将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以规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将裁定撤诉;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通过核实双方身份、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开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终意见、法庭调解判决等方式。
房产纠纷当事人该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该准备的证据有: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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