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十分关注资源环境保护问题,已开始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特别是1993年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完善,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利用环境税费经济手段、调控资源环境保护的中国排污收费制度,使我国绿色环境税收调控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取得了不少的进展,成效显著。仅环境排污收费一项,国家就已规定了污水、废气、废渣、噪声四大类100多项排污收费标准。1994年税制改革后共设立23个税种,其中消费税、资源税、车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与生态环境有关。
但目前我国绿色环境税收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目前中国排污收费还是一种超标排污收费,只有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时,才征收超标排污染费,而对已经达标的不征收排污费;国家超标排污标准及收费税率明显偏低;我国绿色环境税收项目不全;开征碳税等问题。尤其是中国传统财税核算制度的不完善,绿色环境税收内容单独核算披露不够,有关企业的环保投入、资源利用、生态污染情况,不能一目了然如实反映;有关绿色环境税收核算、报表披露、绿色审计的问题,都需建立中国绿色环境税收研究组织予以解决。
预计我国今年开征环境税,但有专家认为,我国短期内依靠环境税解决污染问题,还存在很多困难。开征环境税需要多种配套改革的推进,否则环境税只会沦为筹集资金的小税种;还有专家认为,我国环境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是否开征环境税,而在于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核心,把发展放在第一位,将环境问题置于次要位置。另有专家认为,开征环境税从理论上看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因为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很强,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对企业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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