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人是唯一的,其他人如想使用该商标须经过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面对近来北京市场出现的不同企业生产的标称稻香村的月饼,记者展开调查
提起稻香村3个字,不少消费者耳熟能详,知道这是一个著名的糕点品牌。今年的月饼市场上,稻香村月饼种类丰富,仔细看看你会发现,这些月饼出自不同的生产厂家。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人是唯一的,其他人如想使用该商标须经过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哪些企业拥有稻香村商标的使用权?消费者买到无商标使用许可的商品,能否索赔?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多家企业在生产稻香村月饼
8月30日,北京市消费者何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盒标称皇家至尊稻香村月饼,共花费1056元。买回家后何先生发现,两盒月饼标称的生产厂家是河北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稻香村公司)。他有些疑惑,稻香村月饼不应该是北京企业生产吗?怎么保定的企业也生产?
根据何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近日在北京市场进行了走访。除了保定稻香村公司外,在家乐福超市首体店及美廉美超市增光路店,记者发现标称稻香村月饼的生产厂家有3家,分别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稻香村公司)、江苏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稻香村公司)及北京市香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另据记者调查,山东省青岛市和香港也分别有企业在生产稻香村月饼。
在调查中,一些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疑惑,稻香村月饼较为有名,可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生产稻香村月饼的企业?究竟哪家企业生产的才是真正的稻香村月饼?
探访稻香村商标专用权人
记者了解到,稻香村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的最初注册者为河北省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注册时间为1989年,商标核定的使用商品为第三十类,即果子面包、糕点类。根据《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人对同一商标的使用须经该商标的专用权人许可,否则便属商标侵权。2007年,苏州稻香村公司对外宣布其为稻香村商标的专用权人,并对一些涉嫌非法使用稻香村商标的企业提起了诉讼。既然如此,上述稻香村月饼的生产企业是否均得到苏州稻香村公司的授权?9月2日,记者赶往该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解。目前,我们只许可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标。谈及市场现状,北京苏稻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表示,北京稻香村公司与苏州稻香村公司签有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属合法使用该商标,其他擅自使用稻香村商标的企业均涉嫌侵权。随后,王某向记者出示了稻香村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在该注册证中,记者看到,苏州稻香村公司注册的商标包括稻香村文字及相关图形、daoxiangcn,注册有效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9日。
据苏州稻香村公司的代理律师、北京劳尔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侯仰坤介绍,针对保定稻香村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苏州稻香村公司已将其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2000万元。9月8日,记者接到侯仰坤传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保定稻香村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稻香村、daoxiangcn标识的月饼。
侵权产品仍在销售有原因
据王某介绍,稻香村商标于1989年被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注册。2000年9月,该商标被转让给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总公司。随后,该商标专用权人两次易主。2003年3月,该商标的受让人变为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11月,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将稻香村相关商标转让给苏州稻香村公司。
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上述民事裁定书后,为何市场上仍然有保定稻香村公司生产的稻香村月饼?
9月13日,保定稻香村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海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保定稻香村公司与苏州稻香村公司于9月10日签订的和解协议书。记者在该协议书中看到,乙方(即保定稻香村公司)承认并无稻香村、daoxiangcn商标使用权的任何依据,乙方生产、销售含有稻香村、daoxiangcn标识的月饼的行为,系侵犯甲方(即苏州稻香村公司)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同时,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保定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侵权产品。考虑到避免浪费等因素,对保定稻香村公司已经生产并进入流通渠道的稻香村月饼,苏州稻香村公司允许保定稻香村公司及其代理商继续销售(但在指定区域内不得销售),许可截至日期为2010年9月23日。自截至日期起,保定稻香村公司及其代理商、经销商等不得生产、销售任何含有稻香村、daoxiang-cn标示的月饼、糕点、面包等甲方商标所受保护的商品类别的商品。
我们会向苏州稻香村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张律师称,保定稻香村公司在履行了和解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后,苏州稻香村公司会向法院和工商机关申请撤诉。
上述和解协议书的内容得到了王某的证实。对是否已经撤诉,王某表示目前不便详谈。
买到侵权商品可加倍索赔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9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擅自在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与别人的商标相同的文字和图案,是一种典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转让商标后,如果再使用这一商标,必须得到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否则是侵权行为。
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除了侵害企业商标专用权,上述行为还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郑律师说,消费者如果买到涉嫌侵害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以企业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为由,要求其加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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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侵权企业被查处
9月8日,记者分别致电北京香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岛稻香村商贸有限公司及香港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了解有关稻香村商标的情况。
■北京香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杨总经理表示,该公司具有相关商标使用凭证。当记者要求其提供时,对方表示不方便。
■青岛稻香村商贸有限公司姚总经理对记者说,该公司是苏州稻香村公司的代销公司,双方属供销关系。
■香港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商标侵权,该公司生产的稻香村月饼已于9月8日被北京市工商机关勒令下架。但在北京市的一些集贸市场,记者发现标称其生产的稻香村月饼仍在出售。次日,记者致电香港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丁总经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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