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先出院然后在协商赔偿问题,因为赔偿问题应当根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进行赔偿。当事人不出院,治疗不结束的,没办法计算赔偿。
二审法院为什么开庭前要先谈话
二审法院进行谈话是为了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流程是什么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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