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0年。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
外资企业的种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