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算不算前科盗窃罪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前科”,实际上是指某人曾经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并执行过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历史记录,同时他在刑满释放后再度触犯新的法律规定。对于此类具有前科记录的人士,若他们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满足“累犯”相关规定的条件话,则将被认定为累犯,并需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除此之外,这些具有前科记录的人员在参军入伍、求职就业时,必须如实向相关单位申报其曾遭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不得有所隐瞒。
另外,在公务员招聘、律师执业、教师资格认证以及医生职业资格等领域,这类人群也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限制或者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洗钱算敲诈勒索罪吗
答案是否定的。洗钱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犯罪类型,它并不是诈骗罪的一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洗钱罪涵盖了所有旨在协助掩盖非法活动,例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所得真实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这些资金可能会经过各种复杂的过程,如将其存储于银行机构中、进行投资操作或者在证券市场进行上市交易,以期达到其合法化的目的。
然而,当相关人员在主观意识上并不知道所涉及资金的非法性质时,他们就不会因此类行为而被判定为犯罪分子。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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