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取消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但是不能随意撤案,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二、刑事案件开庭受害人还需要出庭吗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一般要求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三、刑事案件需不需要请律师
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否需要请律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
除了以下三种案件必须有律师辩护之外,其他案件没有强制要求:
1.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2.嫌疑人、被告人是盲人、聋人、哑人或者是精神病人的;
3.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有权要求民事赔偿,为了能够最大化的维护被害人的权益,需要请一个律师进行参与。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n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n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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