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与被收购公司协商一致、不损害被收购公司利益和国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以1元收购公司是合法的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权益变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转让等事项,外国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或者变更其相关股权,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适用中国法律,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收购人负有巨额债务,(二)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三)最近三年在证券市场上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四)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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