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网站下载《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填报并盖章,到社保局生育保险科备案。备案表“服务项目”栏填写“生育”或“引产”、“流产”、“放环”等。
2、携带《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及相关手续到定点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3、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携带《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结婚证、生育证、医保证、身份证、出生证明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生育津贴申领表,出院记录,建-行账户复印件(不能用医疗保险卡)。
4、异地生育(含济宁市各县市区)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所需材料: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复印件、怀孕期间的检查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原件、出院发票原件。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生育津贴申领表,建-行账户复印件。
5、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村委出具无工作证明。报销所需材料: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复印件、怀孕期间的检查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原件、出院发票原件,产前检查票据原件,无工作证明。
6、市生育保险经办窗口地址:红星中路市政府西,建设银行一楼
联系电话:2937289293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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