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处有欠款会被好多家法院起诉吗
如果一个人在多处有欠款,有可能会被多家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欠款人的欠款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较长,且经过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偿还,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胜诉,法院可能会判决欠款人归还债务。如果欠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
1.判决生效,对方拒不履行。拿到胜诉判决书后,申请人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
2.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需要补充材料,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3.立案成功后,由立案庭将案件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并进行首次网络查控。之后将案件从立案庭转至执行局。
4.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查控内容具体有: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财产。执行法官会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n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