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
时间:2023-03-15 21:41:46 4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一方私自买房一般不属于转移财产,如果夫妻一方买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转移财产。

一、女方父母买房用于夫妻二人居住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要分情况。女方父母出钱给男女双方购买房屋居住的,若明确约定该房屋只赠与一方,并且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并且登记不在双方名下的,则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婚后房子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三、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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