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别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一、服刑人员多长时间可以探视一次
服刑人员多长时间可以探视一次,各地监狱对此规定不一定相同,最好还是打电话先咨询清楚为好。监狱也会充分考虑到家属会见的急切心情,一般在正常工作日都会安排会见。
1、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2、一般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7日以内会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也就是说7日内犯人会送到监狱服刑,每个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差异,以上海为例,分配到具体监狱之前会先统一送到青浦新生犯监狱军训,然后才会分配到具体监狱。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每个监狱的规定不相同,具体以相关的监狱规定为准。
3、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家属带上身份关系证明和接见单,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方会见即可。
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或许各地略有区别,据个人所知,大部份地区没有特别限制的情况下探视判决生效的服刑人员在一般工作日都可申请。边远地区节假日亦可申请探视。
二、羁押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
接见信必须字迹清楚,写明收发地址、邮编,罪犯本人姓名及与收信人的关系,接见卡编号,贴足邮资,否则不予寄发。
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
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
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三、判刑之后什么时候家人可以见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由公安机关在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移交监狱执行时,剩余执行期间少于三个月的,由公安机关在看守所执行剩余期限。罪犯可以预期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由监狱执行,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公安机关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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