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债权人可以反悔。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可撤销物抵债决定。以物抵债是当事人原本欠他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期限届满后无法偿还,便约定用某物来抵债,或者在借款时就约定若按期无法偿还,将用特定物来抵债。
一、股东借款可以转增资本吗
股东借款是可以转增资本的,但前提是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仍有部分注册资本未缴,否则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以逃避缴纳注册资本的法定义务,则存在法律风险。股东贷款转为实收资本的最大法律意义是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从根本上讲,股东贷款本来就是公司欠下的钱,应该还给股东,与公司其他债权人所欠的钱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申请破产要什么条件?
公司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所负债务。
三、法院拍卖房屋涉及三次流拍时该如何处理
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的处理:
(一)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再行变卖时可以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三)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房屋,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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