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主要是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而定。当争议金额未满一万元时,则每件诉讼需缴纳五十元;如果争议金额在一万元到五万元之间,那么其比例为4%,由原告自行承担这一区间内的诉讼费用;若争议金额超过五万元但不满十万元,那么应按照3%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超过十万元但不满二十万元,那么适用的比例为2%;当争议金额在二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时,适用的比例为1.5%;若争议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但不满一百万元,那么应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若争议金额超过一百万元,那么应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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