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其他法律文件而言,借据并不需要第三方的签字作为约束条件。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m2ujgrhipnq5d.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实际上,基于书面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初始生效时间可追溯到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是授权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章的那一刹那。
因此,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该份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时开始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对于借款方/欠债方所签署的借据而言,只要借款人/欠款人都已在借据上留下自己的签名,那么这份借据就可以得以确认并具有法律效益,无需第三方的签名同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