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离婚调解的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3-07-23 09:43:44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调解不成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一审

一、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一审

1、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不可能先调解再审理,根据规定,调解建立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所以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先审理,等审理清楚了才进行调解,一审的时间从立案到结案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除非有特殊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二、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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