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笔录注意事项应该注意什么
工伤做笔录要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候的事实,不要加入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提出的问题,讲述遭受事故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受到的伤害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的,并且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从旁协助。
二、提前了解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n(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n(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n(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n(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n(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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