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各方达成共识后,通过签署明确表明彼此意愿属实且自愿参与、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重视社会公众利益的“借名购房”协议,使得这类协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依据现行法律制度,当此类协议被正式确立之后,其有效性自签约之时起即刻生效。
然而,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实际出资方与产权登记人之间所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事实上,这份协议仅赋予了实际出资方对此房产的债权性权益,而非完整的物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