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归派出所管辖
关于交通事故的管辖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若已设立了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的地区,则应由该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处理该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而尚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的地方,便应由设立了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的设区市级公安机关行使其职责。
例如,若道路交通事故跨越了两个或更多管辖范围,可以从事故肇事地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开始调查并据此进行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二、非机动车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在涉及到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若最终定责为双方局负同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费用将由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半。
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事故各个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其行为对事故事实产生影响及过错之严重性程度来判定责任方具体应担负的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